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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动态
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
发布时间: 2024-09-14

为进一步从严落实高研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各项要求,教育全体职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引导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党规党纪,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自觉规范在微信、QQ等网络空间的言论,自觉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,自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,特制定如下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:

1不在微信、微博、QQ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发表反对和违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决策指示精神的言论

2不在微信、微博、QQ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枉议党中央大政方针,不对党中央和省委、市委、市卫健委党委、院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说三道四。

3、不在微信、微博、QQ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发表丑化党和国家形象,枉议、诋毁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,歪曲党史、国史、军史的任何言论。

4、不在微信、微博、QQ等线上线下媒体平台发表违背宪法法律、党章,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主义、宗教极端主义、暴力主义内容,歪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,破坏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小说、评论、文章、演说、宣言和声明。

5、不在微信、微博、QQ等网络媒体平台发表错误引导,违背社会公德,侵犯他人隐私、名誉,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内容。

6、不编造、散播政治谣言、虚假信息和有害信息,不存储、收听、收看、传播涉及民族歧视、民族仇恨、极端主义、暴力恐怖以及其他损害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、通讯传媒、音像制品及印刷品,不传抄、张贴、私藏有政治性问题的印刷品。

7、不擅自成立和参加有政治性问题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组织、社团、宗教活动以及邪教、迷信和对社会有危害的其他组织活动。

8、不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、非法刊物、非法网站以及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员交往。

9、不围观、参与和以各种方式支持社会上的游行、示威、静坐、请愿活动或者组织和参与串联、集体上访等活动。

10、不组织、参与带有损害国家统一、政治安全、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演艺娱乐活动。

11、不泄露因工作原因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以及工作中的秘密;不浏览、访问含有非法和反动内容的网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