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
公开招聘特聘研究员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吸引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,全面提升我单位科技创新能力,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, 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转发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设置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豫政办【2012】91号)要求,现面向海内外招聘“水性聚合物合成与应用”岗位特聘研究员1名。
一、人选基本条件
(一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,学风严谨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。
(二)身体健康,能胜任科研一线工作,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,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,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。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、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经历,旅居国(境)外的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发明专利等。
(三)所从事的领域为水性聚合物合成与应用研究,在本学科领域从事重大原创性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工作,已经取得良好科研成绩,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。
(四)有较高学术造诣,具有发展潜力,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造性构想,有望突破关键科学问题,取得原始创新成果。
(五)具有团结协作精神,善于培养青年人才,注重学术梯队建设,能带领一支协同攻关的创新团队。
(六)聘期内每年在岗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。
二、报名办法
报名时请填写《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候选人推荐表》(见附表),并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本人身份证(护照)原件及复印件;
(二)国家承认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三)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20日。
三、岗位职责
(一)对单位水性聚合物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提出建议,带动学科发展,提升科研水平,促进成果转化。
(二)指导青年科技人员进行水性聚合物的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,培养科研团队。
(三)带领科研团队申请、承担和完成国家和省重大(点)科研计划项目。
具体职责在聘任协议中确定。
四、相关待遇
特聘研究员首次聘期为三年,聘任后享受以下待遇:
(一)特聘研究员由省政府颁发“河南省特聘研究员”证书。
(二)对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特聘研究员,可申报参加国家和省各类优秀人才评选。
(三)河南省特聘研究员岗位津贴:30万元/年;
(四)工资、科研补贴:12万元/年;
(五)不低于80平米住房及基本生活设施;
(六)配备科研助手和必要的科研条件。
五、联系方式
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人事科 殷园园
电话:0371-65710519 13803998387
电子信箱:gyzxrsk@163.com
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
附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