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、国务院“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若干规定”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促进高研中心发展,按照《河南省科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》(豫科院发[2016]80号)要求,经征求研究室负责人和中层干部意见,高研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印发《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(试行)》,2017年试行。